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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工业训练中心安全应急预案
时间:2025-01-08 点击:

为了确保实习实训安全,维持正常教学与生活秩序,防止和处置突发事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学校有关规定,制订如下安全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保障实习实训安全,促进实习实训各项工作顺利开展,防范安全事故发生。对因实习实训而引发的突发性事故,具有充分的思想准备和应变措施,确保实习实训在发生事故后,能科学有效地实施处置,切实有效降低和控制安全事故的危害,做好事故发生后的补救和善后工作。

二、应急小组

成立工业训练中心实习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中心主任和书记任组长,副主任任副组长,各训练部主任任组员。坚持“管业务必须管安全”、“谁使用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工业训练中心主任、书记、副主任、各训练部主任实行三级责任管理制,具有管理和指导责任,实习实训指导教师是直接责任人,安全员负有检查监督责任。中心与各实习实训部主任签订《安全工作承诺书》,层层落实安全责任,做到所有实验用房和设备以及每个实习实训环节都有专人负责。

应急小组组成:

组长:王文胜、张颖

副组长:席艳君、李强

成员:杨兴文、付哲、许华威、金学峰、雷永刚、杨克立

三、安全预警防范机制

1、学生进行实习实训之前,指导教师要向学生讲解有关实习实训安全的注意事项,引起学生的高度重视。

2、指导教师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指出违规操作的危害性和严重后果。

3、实习实训室要留有安全通道,指导教师要认真负责,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实习实训室供电线路的安装必须符合实习实训教学的需要和安全用电的有关规定。指导教师准备各类实习器材时,保证器材的安全性能符合操作要求。

5、危险品应设专用安全柜存放,柜外应有明显的危险品标志,放置场所须符合安全要求,由专人负责,领用危险品必须按规定执行。

6、实习实训室按规定配备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及化学实验急救器材。

7、设备责任落实到人,设备专人管理。

8、落实各工种每周自查制度,各实习实训部每月检查制度,对设备做好使用维护,消除事故隐患。

9、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应采取科学、积极的态度,不隐瞒、不虚报,及时上报,及时查找安全隐患,避免发生同类安全事故。

10、指导教师要对实习中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及时处理,实训室要张贴中原工学院工业训练中心应急信息》。

11、当发生安全事故后,指导教师要立即向中心实习实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并按预案进行相应处理。

四、火灾发生应急预案

1、发生火灾事故时,在场教职工及抢险救灾人员迅速疏散学生,撤离到安全区域。

2、迅速切断有关电源。

3、在岗员工应立即对初期火灾进行扑救,就近原则运用灭火器材扑灭火源。使用灭火器注意要点:先拉开保险栓,操作者站在上风位置,侧身作业,手按压柄,距离火电二米位置教官对准火源扫射。

4、在向119报警的同时,立即上报上级有关部门。

五、疏散自救方法

1、学生进入实习实训场所,应熟悉环境,留意通道和出口方位,便于关键时刻逃离现场。

2、若遇到火灾,保持镇定,往空旷或明亮的地方跑,通过窗户、安全出口等往室外逃生。

3、不顾及贵重物品,以免浪费宝贵时间。简单防护,掩鼻匍匐撤离。

4、若身上着火,立即脱掉衣服,就地打滚,压住火苗,切勿惊跑和用手拍打。

六、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1、若发生人身伤害,在场教职工要按照“先人后设备”的原则,对受伤人员实施救护。

2、若有必要设置临时隔离区,由专人看护。

3、在对伤害人员实施救护之前,冷静观察现场环境,防止造成对受伤者造成二次伤害或使其他人受到伤害。

4、在场教职工要迅速检查受伤人员局部有无创伤、出血、骨折、畸形等变化,根据伤者的情况,有针对性地采取止血、包扎、固定等临时应急措施。

4、必要时,拨打120或110 请求援助。

七、紧急电话

1、校内有关电话:

校内110报警电话:62506110

后勤动力维修电话:62578181,62578182

校医服务电话:62578027

2、校外有关电话119(火警)、110(报警)、120(急救)

、其它

1、发生事故后要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勘察,事故查清后,要写出事故情况说明并上报中心。

2、本预案由各训练部组织落实,全体实习实训指导教师必须严格按照本预案的规定实施。凡对事故发生后缓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将按照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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